征稿要求
1.编辑部收稿后对稿件进行审核,1个月内将出审稿结果。对不符合要求的稿件提出补充或者修改意见;对未采用的稿件恕不退还,请作者自留底稿。
2.年份中的前两位数不可省略,如:‘'01年”应为“2001年”。
3.文章标题能简明扼要地反映论文的最主要内容,且便于检索,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,必要时加副标题,题名中的名词术语应标准化。
4.文稿中摘引他人成果,请按《著作权法》有关规定指明原作者姓名、作品名称及其来源,并以注释的形式在文后列出。
5.摘要慎用长句,只分1个自然段落。摘要之后须有关键词,由3—8个反映论文主题内容、并用空格隔开的词或词组所组成。